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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签署共建长春税务学院协议

92,我校校园里到处洋溢着喜庆的气氛,“立足吉林、面向税务;情系吉林、融入税务”十六个大字醒目地立在图书馆门前,彰显着学校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的宗旨。为了培养更多的经济建设专业人才,促进吉林省经济建设和国家税收事业的发展,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在我校图书馆报告厅签署了共建长春税务学院协议书。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晓光、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代表双方签字,并发表了讲话。吉林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主持了签字仪式。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主任牟信勇、人事司副司长王满平,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孙云志、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唐志萍、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徐永义,我校领导金硕、宋冬林、郝中华、张喜山、丁堡骏、杨春梅等参加了签字仪式。

陈晓光副省长指出,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长春税务学院,这对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为长春税务学院今后的发展搭建新的平台,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有利于学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税收事业需要进一步拓宽学科门类、调整专业结构,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巩固和发展优势学科,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有利于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全国税务系统服务;有利于留住、培养、使用和引进优秀人才,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提升学校的综合竞争力。

宋兰副局长指出,长春税务学院与全国税务系统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1992年至1999年长春税务学院曾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八年间,长春税务学院以税务系统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参与和支持国家的税收事业,为税务系统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近年来,长春税务学院也一直以税务系统为重要服务面向,与税务系统保持密切的往来,全国税务系统也始终视长春税务学院为其中的一员。国家税务总局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长春税务学院,这对长春税务学院今后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对国家税收工作的进步和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将加大对长春税务学院的扶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优质资源。

根据共建协议,国家税务总局将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对税收方面的科研立项、课题研究、有关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进行指导和帮助;支持学校开展税收理论研究,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制度改革中发挥论证和咨询作用;支持学校面向税务系统开展高层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干部培训。

    我校于1992年划归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第一所也是迄今为止惟一一所税务本科高等院校。2000年随着国家教育体制的转变划归吉林省,2004年被遴选为吉林省重点高校。从1992年至今,学校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大办学功能协调发展,努力强化服务社会的功能,确立“立足吉林,面向全国,面向税务系统”的服务定位。学校承担了全国地(市)税务局干部、司局级领导及后备干部培训任务,累计培训1200余名厅级、处级税务领导干部,被国家税务总局领导誉为税务系统的“黄埔”军校,税务干部为能到税院深造而引以自豪。学校承担了国家税务总局与OECD交流合作项目的全部翻译工作,赢得了总局的高度赞赏,学校自觉地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充分发挥智力优势。教师研究吉林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部分科研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先后被评为吉林省高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先进单位、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模范集体。今天,吉林省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牵手,共同建设长春税务学院,这对我校这所全国惟一的税务本科大学今后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对国家税收工作的进步和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