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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井冈山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2009年招收国防生30名。
    国防生是根据部队建设需要,从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毕业后定向分配到部队工作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完成大学规定的学业和部队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后,经考核达到培养目标,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一、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合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大学毕业后服从分配;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收学员体检标准。
二、录取
    国防生的录取在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后续批次高校的录取。
    考生参加由各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体能和心理测试(与军队院校招生同时进行),经考核合格,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应与军队和学校签订《国防生培养协议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三、问题解答
    1、考生填报志愿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政工科登记政审,并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省军区(警备区)规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
    2、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国防奖学金是国家义务性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目前,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第年10000元,其中学费,杂费5000元,由军队按学年直接与学校结算,计入学生应缴纳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5000元,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500元/月,2月、8月不发放)。
    3、国防生毕业后的分配去向、工作性质及待遇如何?
国防生毕业后,分配到部队基层岗位工作。毕业国防生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公积金发放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军官。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历  科类  性别  数量  河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湖南
 临床医学  本科 理工  男   20  
 应用心理学  本科  文史  男  8      2  1    3 2  
 女  2    1         1  
 小计  3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