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07年面向湖南省招收部分品学兼优并具有较高水平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且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三独”比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二、招生项目
舞蹈类: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
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器乐类:古筝、琵笆
三、报考条件:
舞蹈类:形象气质好,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底,有一定的舞蹈编导能力。身高男
162CM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身高可适当放宽);
声乐类:具有高水平的演唱技能,表现能力强,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身高男
器乐类:基本功扎实,有一定的舞台表现能力。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的方式,考生可于2006年12月14日至
五、考核与测试
1、测试时间:
2、测试内容: 要求考生表演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舞蹈类考生要求限时完成基本功测试(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软开度考察和跳转翻)
六、录取
艺术特长生招生宣传、考察推荐、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由学校招生办统一组织。校艺术特长生考核专家小组负责艺术特长生的推荐、面试工作。。
1、初审 申请者必须在报名时将申请材料交至我校招生办, 学校艺术特长生考评小组初步筛选审查学生的基本条件,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2、确定人选 将测试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终艺术特长生拟录名单。
3、公示 被我校确定的拟录名单在3月中旬进行三级公示。
4、拟录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湖南省教育厅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我校将录取并满足其非艺术类专业志愿。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湖南师范大学各项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72412、8872053(招办)0731-8872403(团委)
网 址:http://zsb.hunnu.edu.cn
地 址: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五楼
邮 编:410006
湖南师范大学
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