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简介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简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起可以申请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按学期评定。
(二)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凡是获得国家级竞赛名次的,团体项目: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个人项目: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200元。
凡是获得北京市级竞赛名次的,团体奖项: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个人项目: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优秀奖1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地方政府及学校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学时可申请: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一)贷款范围:学校在读的全日制北京生源学生,外地生源学生需在当地申请生源地贷款。
(二)贷款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三)贷款额度: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年,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范围:
1.特别困难学生
(1)民政、农业农村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京外 扶贫办等部门管理的学生群体,主要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
(6)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
(7)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
(9)低收入家庭学生。
(10)低收入农户学生等。
2.其他贫困学生,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1)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地区因素:主要指生源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3)突发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5)其他: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家庭收入以务农为主,家庭人口多,只有一个劳动力,完成学业有困难。
(二)申请手续
学生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有相关证件的学生在开学时向班主任提交低保证、低收入证、孤儿等证件复印件,经学校认定后填写《首钢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金申请表》方可完成申请程序。
(三)资助金额
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助学金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