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09-04-28 16:0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太原科技大学的招生录取贯彻公平
竞争,公正选拔。在德智体全面考
核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太原科技大学按照理工、文史、体育、艺术类分类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
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
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
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
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太原科技大学
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
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
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服从调配自愿的考生。
5.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教育部和省市政策有明确规定
加分投档的
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山西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线
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70%和
文化成绩30%比例的综合成绩,依
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收费标准严格按山西省物价部门核
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证书颁发:本科学历颁发太原科技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
颁发太原科技大学专科(高职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