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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6 10:02

收费项目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1.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专业46256250/人,艺术类本科专业11500/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25000/人;每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人。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新的批复为准。

2.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大类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确定后,再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学费。

3.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汇编及学校《新生入学指南》上公布。

4.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采取预收制,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情况进行学费结算。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学习时间,依照学费管理办法进行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