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资助项目 |
资助项目及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金额8000元/人.年(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可在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
名额以上级指标文为准。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金额5000元/人.年(与国家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可在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
名额以上级指标文为准。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国家助学金:金额4400元/人.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金额3300元/人.年 三等国家助学金:金额2200元/人.年 |
名额以上级指标文为准。 |
校内奖学金 |
特等奖学金 : 金额 3000元/人·年 一等奖学金 : 金额1500元/人 ·年 二等奖学金 : 金额 800元/人 ·年 三等奖学金 : 金额 500元/人 ·年 |
特等奖学金: 1‰ 一等奖学金: 2% 二等奖学金: 6% 三等奖学金: 15% |
先进集体 |
先进班级: 奖励 500元及证书 文明寝室: 奖励 200元及证书 |
先进班级 6% 文明寝室 6% |
先进个人 |
三好学生: 奖励 300元及证书 三好学生标兵 : 奖励500元及证书(不得与三好学生重复 ) 优秀学生干部: 奖励 150元及证书 优秀寝室长 : 奖励 150元及证书 |
三好学生 10% 三好学生标兵 1% 优秀学生干部 6% 优秀寝室长 6% |
单项奖学金 |
参考资助金额: 300-3000元 |
无限制 |
社会资助 |
1.瑜水慈善奖学金 2.少数民族企业捐资助学 3.合兴包装奖助学金 4.亚辉龙奖学金 5.东方水谷奖学金 6.华友钴业奖学金 7.盛格圆梦基金 8.远东奖学金 9.长鹰助学金 10.弘金校友奖学金 11.洋光外语奖学金 12.珠江·恺撒堡奖学金 |
具体名额以学校工作通知和方案为准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满勤补助300元 |
约 700个岗位 |
困难毕业生经 济困难援助 |
校级经济困难援助 , 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 处按500元/生标准提供援助 , 院级经济困 难援助 , 由学院就业经费按不少于 300元/ 生的标准提供援助 |
援助名额为学院毕业生人 数的 2%,其中的 1%的学生 可推选校级经济困难援助, 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按 500元/生标准提供援助, 另外 1%的学生可推选院级 经济困难援助 , 由学院就业 经费按不少于 300 元/生的 标准提供援助。 |
创新创业资助 |
1000元-2000元/创业项目 (创新创业学院 ) |
无限制 |
困难生资助办法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免、补”为主体的多元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国家政策方面:国家奖学金(面向大二学年以上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大二学年以上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库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库的学生)、服兵役(面向全体学生,由国家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国家政策的覆盖,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积极申报,通过国家政策的帮扶,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将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3)新生入学交通补贴:具体见通知书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中省内资助项目。
(4)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具体见通知书内《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手册》中省内资助项目。
(5)绿色通道: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6)勤工助学: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7)临时困难补助、物价补贴、社会资助等:优先照顾覆盖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