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6-22 09: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注:报考当年请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我校当年招生章程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术科统考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时,依据各省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注:报考当年请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我校当年招生章程为准)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注:报考当年请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我校当年招生章程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请以我校公布的章程及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请以我校公布的章程及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可登陆我校教务处官网查看:https://www.wyu.edu.cn/jw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