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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6-06-22 20:02

体检要求

 体检标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具体如下: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

(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列出专业。

(四)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的相关疾病,谨慎填报医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