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6-06-12 11: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学校采用“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综合评价方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对于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动画、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均认定美术与设计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