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6-06-15 19:41
录取批次的安排
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原则,按照各省投档规则接收考生档案,在省考试院划定投档比例范围内择优录取;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外语公共课统一开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考生身体健康检查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政策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加分项目、加分分值、适用范围全部以考生户籍地当年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学校不另行增设校内加分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及生源省(区、市)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高考加分政策等。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可按规定申请转专业(历史类、物理类原则上不互转,兼收专业除外),名额以班级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