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6-06-16 15:3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对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采用“分数优先”录取规则,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者,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者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