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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6-06-07 13:5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3.在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与转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学(2002004号】 执行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