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6-06-03 10:4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征集志愿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专业调整。
1.无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2.在校学习不满一学期的;
3.入学超过一学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5.对口招生考试录取的;
6.应作退学处理的;
7.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8.经学院审核认定其它不适合进行专业调整的;
9.国家文件有相关规定的其它不可进行专业调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