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0:1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方法: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方法是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分数清,不设专业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有丰富的特色办学项目选拔,为学生提供最大化的自主选择机会。
(1)大一新生可报名参加审计学(ACCA方向)、审计学(IAEP方向)、会计学(CM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会计学(中澳办学项目)等特色办学项目的选拔。通过特色项目选拔考试的同学可参加该项目学习。
(2)大一新生还可以参加“经济与金融国际化创新人才班”、“中审学院精英班(审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创新基地班)”等精英人才班选拔。
(3)优秀学生在大一学年末根据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15%)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4)大类培养内转专业在大二学年下学期进行,实行大类培养的学院其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可以申请学院内转专业,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并公布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并组织相关考核。
特别提醒:以上专业调整信息最终均以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并按学校相关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