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0:1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方法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方法是按“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分数清不设专业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有丰富的特色办学项目选拔,为学生提供最大化的自主选择机会。

1)大一新生可报名参加审计学(ACCA方向)、审计学(IAEP方向)、会计学(CMA方向)、金融学(CFA方向)、会计学(中澳办学项目)等特色办学项目的选拔。通过特色项目选拔考试的同学可参加该项目学习。

2)大一新生还可以参加“经济与金融国际化创新人才班”、“中审学院精英班(审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创新基地班)”等精英人才班选拔。

3)优秀学生在大一学年末根据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前15%)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4)大类培养内转专业在大二学年下学期进行,实行大类培养的学院其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可以申请学院内转专业,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并公布各专业可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并组织相关考核。

特别提醒:以上专业调整信息最终均以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并按学校相关实施细则为准。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