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11:34
奖学金设置
类别 |
名称 |
评比标准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国家、省政府 奖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按国家下达名额及《吉林工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定 |
8000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按国家下达名额及《吉林工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定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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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奖学金 |
按省政府下达名额及《吉林工商学院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评定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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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
按国家下达名额及《吉林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评定 |
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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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 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 |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在校生人数的5%评定 |
1200 |
二等奖学金 |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在校生人数的10%评定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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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 |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在校生人数的15%评定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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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奖 |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在校生人数的3.3%评定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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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奖 |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在校生人数的1.2%评定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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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奖 |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在校生人数的0.5%评定 |
300 |
困难生资助办法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设立了校内奖学金、特困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项目,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