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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1:35

收费项目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收费项目与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1.学院根据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22000/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8000/学年,其中人文社科类一流本科专业19800/学年;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20000/学年,其中理工科类一流本科专业22000/学年。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500元。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10] 30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