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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2-05-27 09:5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一批、二批,艺术类本科二批,体育本科批;

河北省:本科批,本科提前批B段;

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批;

广东省:本科批次;

河南省:本科二批;

湖南省:本科批(普通);

江西省:第二批本科;

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

山东省:常规批(本科);

江苏省: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

山西省:本二批A;

陕西省:本科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安徽省考生按省统考各模块录取,具体如下:

1.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主项成绩相同时,综合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省外考生按照该省规定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