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2-06-15 13: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专业录取批次按照各省市考试院文件要求执行;
请考生关注各省市招生计划的信息。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河北省和天津市的考生,录取原则是: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年本省市考试院划定的本科(相对应本一、本三)分数线,按艺术设计省市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对于湖北、山东、山西、黑龙江、陕西、安徽的考生,录取原则是:
加分政策
严格加分调档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如果省级招生委员会给予加分,河北工业大学在提档时均予以承认,分值最高20分,不累计。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不予承认。(少数民族、三好学生的加分可承认)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河北工业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需要,改变以往一次高考定终身的录取方式,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新生入学学习一年后成绩优良,参加校内转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根据个人志向可第二次选择专业。转专业的条件是:二年级的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其以上者可申请转专业;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提前批(含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国防生)以及录取为委托、定向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另外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大一入学就可以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