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26 11:52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二)学校招生仅招收选考物理和化学的高中毕业生。录取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广东省高考成绩排序原则排序录取。
(三)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四)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大湾区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五)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六)学校认可广东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