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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4 10:50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录取。

2.进档考生录取专业原则:按照“专业清”原则,即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其专业,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数,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排序含政策加分);剩余考生依次按其第二、第三、第四等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录取;若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关于专业服从调剂,以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省份,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