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为规范管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经学院教学委员会会议研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㈠:《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㈠: 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安徽工业大学高职高专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转专业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生转专业的条件 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经学院审核,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4、学生第一学期平均成绩(不含体育课和公共任选课)名列所在专业前10%的。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高考成绩未达到拟转入专业的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2、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3、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4、高考时原为文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当年只招收理科学生的专业,理科考生不得转入当年只招收文科学生的专业; 5、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6、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三、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生应于入学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在各系办理申请手续; 2、转出系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 4、转入系签署意见; 5、学校审批。 四、其它 1、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将主动对学生专业进行调整; 2、当申请者数量超过拟转入专业可接纳数量时,学校将通过考试等适当方式进行选拔; 3、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应修课程。
五、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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