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0-07-21 16:42
录取批次的安排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兼顾艺、体类专业考试成绩,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即按总分由高到低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总分由高到低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额满为止。若仍不满额,请求降分投档,生源地招办可以以10分为级差逐步降分投档,额满为止。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未开设艺术类专业。
加分政策
详细内容以当地招生办公布内容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以当地招生办公布内容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以当地招生办公布内容为准。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原则上不办理转专业,除特出情况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