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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0:06

奖学金设置

(一)奖学金设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实行奖助学金制,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300元-4300元)、学院奖学金(500元-1500元)、金通奖学金(500-1000元)和其他企业资助的奖学金(1000元-4000元)以及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彩虹基金等。

(二)困难生资助办法

1.学院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在生源地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贷12000元(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报到时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2.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向院系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学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工商银行提供);(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有班级、姓名、学号信息的一面即可,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3)申请人需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法定监护人需在书面同意上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及居住地址);(4)申请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需要详细说明家庭情况以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因);(5)乡、镇及以上级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原件(注:贫困证明开具的日期应为贷款申请当年,同时出具贫困证明的部门应与本人身份证所在地相匹配)。(6)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或任课教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凭证(需两名教师的身份证复印件)。(7)申请人本人户名的工行卡复印件。

3.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院系申请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困难等级,国家助学金分4300元、3300元、2300元不同等第的资助。

4.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勤工俭学(岗位主要有图书馆借阅协管员、公共教室管理员、爱心超市收营员等)。

5.对部分特困生实行校服和生活用品包减免政策。

6.对特别困难学生发放临时特困补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经过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每年最高达6000元的助学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