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5:1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

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4.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市、浙江省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不限类按语文成绩、选考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安徽省、江西省、贵州省、甘肃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对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其他专业录取,若均不符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舞蹈类专业、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舞蹈类专业、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执行。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程序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学习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就读学生的20%;但不同学制、不同招生批次、不同招生代码(以省标代码为准)之间的专业不可互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与教改实验班的学生不安排转专业学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