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3: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分总分依次录取。若考生所在省份对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与本章程不符,则以考生所在省份对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为准。
由于我院在各个省(市、自治区)投放专业计划有限,学生可登录学院官网:www.gist.edu.cn查看学院全部专业。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和专业范围内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免费调整一次专业。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学院代码1638)
加分政策
2008年学院的录取的加分政策按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高考录取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