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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22 15:43

奖学金设置

学校在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每年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和单项奖(社会工作奖、创新奖、学习进步奖、比赛奖、道德风尚奖)。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奖学金

学校在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每年学生个人素质综合测评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和单项奖(社会工作奖、创新奖、学习进步奖、比赛奖、道德风尚奖)。

(二)助学金

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年、二等2800元/年;学校助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社会筹措的励志助学金500—5000元/年不等。

(三)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四)勤工助学

学校在各处室、中心、图书馆、各学院设置了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课余时间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既在能力上得到锻炼,也获取一定的报酬。

(五)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事件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六)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上述“奖、助、贷、勤、补”等不同的措施进行资助,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