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北航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非常关心,在学生处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落实对他们的资助工作。我校鼓励学生逆境成才,并向学生及家长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考入北航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目前,我校已建立、完善了“贷、奖、助、补、免”互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人民日报》及其它多家新闻媒体都曾经报道了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生活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人,可以解决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和部分生活费、住宿费。国家对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信用方式申请及贴息50%的优惠,学生在毕业(包括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后四年内,按银行有关规定分期还款。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贷款时,需要出具身份证、到学校后的学生证、《困难情况说明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奖,即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获得奖学金来缓解经济困难,另外也可以申请获得专业奖学金。我们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通过获取奖学金来减轻经济压力。我校还有专门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宏志助学金”,奖励那些“贫而有志,穷且益坚”的经济困难学生。
助,即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学校利用假期时间,集中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到宿舍楼、保卫处、校园中心、图书馆等单位参加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
补,即一次性补助。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例如在每年春节前对新入学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路费补助,对家里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提供补助等。
免,即减免学杂费。学校可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学杂费。
我校还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允许那些无法准备好学费的新生暂缓交纳学费手续。开学以后,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奖、助、补、免”等不同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我校还积极向社会各界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资助,在校内大力倡导同学互助的风气,开展教职员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活动,每年都有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受到香港工商协会、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个人及校内单位、教师的资助。
为准确反映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报到时出具乡镇一级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证明的“困难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