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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5-09 10: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分配录取专业时,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为: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河南省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