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0 15:32
录取批次的安排
以各省考试院公布批次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份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按照生源省文件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于往届生没有特殊政策和要求,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制定了《陕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陕理工校发〔2025〕57号),允许在校生申请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