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19:42
体检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和有志从教的考生,还需参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特别强调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以下专业(类)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类):化学、化学类、学前教育、生物科学、生物科学类、心理学、心理学类;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类):除上述第1条不予录取的专业(类)外,还包括材料类、美术学、美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识别出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颜色不予录取的专业(类):除上述第1条、第2条不予录取专业(类)外,还包括公共管理类;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