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2-06-11 18:11
录取批次的安排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招生,除在上海市参加第二批本科录取外,其余各省均参加重点院校第一批本科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详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一般根据学生在校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品学兼优的学生一次转专业机会,但需根据具体专业的接收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原则上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具体工作由我校教务部门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