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1 11: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接收考生档案后,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科生在大一学年结束后,有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其中,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根据学习兴趣在全校范围内(不能跨科类)申请调整专业,其余70%学生可依据专业录取分数排名申请转入同分或低分录取专业(专业录取分数排名指依照学生入学当年我校在陕西省各专业本科一批录取最低分排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