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2 11:59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专科批次。(具体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详见深圳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档。广东省内考生按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志愿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