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9 11: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3.助产专业、医学美容技术专业限招女生,其余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联系,及时告知录取消息。
5.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如查出不符合所录专业培养要求,须转入其他专业。
6.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