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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3 15:4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漫画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设计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当地播音主持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当地舞蹈类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山西省按男女分列计划。

5、录音艺术专业和录音艺术(电影录音方向)使用当地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当地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统考成绩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表演专业使用当地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统考成绩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第六条 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七条 根据各生源省份的投档模式和原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执行教育部和当地相关规定。

第八条 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即先将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和计划数确定专业。

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录取。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条 艺术学门类下影视摄影与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方向)等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的广播电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新媒体技术等四个专业须选考物理和化学,其他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山西省内“专升本”和“高本贯通”录取执行山西省录取规则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