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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06 14:3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艺术类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一定艺术专长,思想政治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该省份划定的省级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

  (二)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文化统考成绩(含加分)须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文化统考成绩(含加分)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三)身体健康,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无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

  二、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计划招生30人,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招生省份及相应的省级统考子科类见下表。

招生省份

河北

江苏

浙江

福建

山东

河南

广东

四川

省级统考子科类

(MS)美术与设计类

(MS)美术与设计

(E)美术与设计类

(H)美术与设计类

(77)美术与设计类

(F)美术与设计类

(50)美术与设计类

(AA)美术与设计类

  三、录取办法

  (一)对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省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再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于分科类(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科类(首选科目)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科类(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科类(首选科目),统一排序录取。如生源省份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四、新生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培养说明

  (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学校艺术类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南财经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入学后,考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符合学校规定条件者,可参加学校公布的其他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习。

  六、学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23〕260号文件规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人民币9600元。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本科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八、联系方式

  (一)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7092355

  网址:https://zb.swufe.edu.cn/

  (二)西南财经大学人文与艺术学院

  咨询电话:(028)87098094

  网址:https://rwxy.swufe.edu.cn/

  如教育部或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4年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24年5月


加分政策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二条,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二十一条,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全面发展观、人人成才观、系统培养观”,构建多通道精英人才培养路径,创新拔尖人才分类培养模式,从大一到大三设置“4轮N次”专业调转,让学生在逐步深入的学习和探索中把握专业内涵、提升专业素养,不断校准追梦方向,增强筑梦信心。

 

第一轮(新生入学后)

1.开学后选拔: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50人)

 

第二轮(大一下学期)

2.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30人)

3.新财经光华实验班选拔(共9个班,每班选拔30人,共计270人)

4.申请转专业

5.专业类各包含专业自由分流

 

第三轮(大二下学期)

6.学生因身体疾病或确有学业困难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可在大二下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转入学院审核通过并校务会批准后转入有承载力的专业。

 

第四轮(大三上学期开学后)

7.申请辅修专业:全校各专业

8.申请辅修学位:金融学(100人);财务管理(150人)


具体转专业条件和其他细节参见学校当年转专业规定。


其它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部分省(区、市)录取规则:

1.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按照各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2.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录取时,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