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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8:0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广东省录取批次如下:提前本科录取批、本科录取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广东省内,根据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其他省(区、市),根据各省级招生办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同分点处理办法:依次比较普通高考术科统考(专业联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生源(区、市)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加分政策

我校承认各生源省对普通高考考生的相关照顾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承认各生源省对少数民族普通高考考生的相关照顾加分政策和其他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后可向我校学籍管理部门咨询。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