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4-24 17: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时,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的安徽省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依据考生综合分,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依据考生综合分,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加分政策
学生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