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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4-24 17: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时,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的安徽省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依据考生综合分,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依据考生综合分,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加分政策

 学生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