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07 13: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请以考生所在省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为准https://www.siva.edu.cn/channels/272.html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不作分省计划的校考专业除外),且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最高不超过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以各省教育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同应届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以学校教务部门公布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