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0: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韶关学院2024年夏季招生章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广东省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广东省排序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外省音乐与舞蹈学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文化分上线,术科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美术类与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按考生术科上线,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在湖南省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按湖南省统一排序规则参与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