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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0 10: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2、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调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外语单科成绩及口语成绩均没有要求。国际政治专业由于部分课程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科生在大一下学期和大二上学期分别有一次转专业学习的机会。为贯彻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转专业实行转出“零门槛”,转入有选择的方式。校区不再统一规定其他报名条件,学生可自由申请,由各学院自主确定选拔方式、考核内容及录取标准,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选拔录取工作。(注:大一下学期已完成转专业的学生不可以在大二上学期再次申请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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