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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7 20:4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有:轮机工程

本科第一批招生的有:普通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24年我校设计学类专业(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学生,招生政策详见《华中科技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https://zsb.hust.edu.cn/info/1006/7491.htm。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学校对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招生类型有:民族班(含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内地西藏高中班。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充分满足学生的专业志趣和个性化发展,入校后有“一次实验班选拔,一次跨学科选择专业,两次内部(学科、学院)调整”的机会:入校后即可参加部分实验班选拔;第一学期末,可申请跨学科选择专业;大二学年,可申请在学科大类内部调整;大三学年,可申请在院(系)内学科类内部调整。具体的转专业政策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及当年的转专业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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