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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1: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在以下批次招生:

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提前批本科

地方公费师范生提前批

河南省普通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批、地方专项计划批

普通本科二批(含少数民族预科)

艺术类专科批

高职高专普通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在生源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

2.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雕塑、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本科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和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 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招办(考试院)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于少数民族政策我校遵循上级招生机构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普通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