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2025年学校在23个省区市招生,招生总计划5400人。地域结构以本省生源为主。其中普通本科批计划5300人,包括体育提前批、本科二批、艺术本科批、对口本科等。专升本计划 100 人,包括普通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等类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录取过程中,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学校的录取规则为:
1.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60% 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
2.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4.体育教育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30%加专业成绩70%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7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3+专业省统考成绩×3.5。
以上各专业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艺术类、体育类省级统考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照我校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照我校普通类专业同分排序办法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高考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依据《许昌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目前学校转专业工作采取校院两级管理模式,按照“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要求,原则上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初进行。
学生有两次转专业机会,在不违背转专业政策的前提下,学校会根据各学院的办学条件,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