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09:31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国际关系学院2024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实际生源与计划间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三条 本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学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录取条件(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线上,非综合改革省市在本科一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时,优先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国际政治、海外利益安全、传播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法学、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按高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排序;国际经济与贸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专业按高考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

    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的,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但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总体为1:1

    第十七条 我校2024年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重庆、云南、浙江组织本科招生面试,具体面试细节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另行通知。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及其他省份考生不面试。

    第十八条 内地新疆和内地西藏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各省级招办给予的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文艺和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学院在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如希望调整专业,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过拟转入专业考核,符合该专业要求的,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入学学生总数的10%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