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口本科、普通专科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在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投档成绩。
(二)体育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70%。
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三)艺术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艺术类专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七条 “分数优先”即对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其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调剂考生的录取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有专业未录满且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或考生不同意专业调剂,则对考生作退档处理。调剂考生的录取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第十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九条 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或按其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仍并列的,则按照下列规则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口本科:依次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数学、语文和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本科、艺术本科和专科: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省份 | 类别 | 招生专业 | 专业成绩说明
| 录取规则 |
河南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
音乐 | 音乐学 舞蹈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浙江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福建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湖南 | 服装表演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 |
山西 甘肃 江苏 广西 | 美术 |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
山西 | 书法 | 美术学 | 使用书法类专业校考成绩 | |
湖南 | 音乐 | 音乐学 | 使用音乐类专业校考成绩 | |
舞蹈 | 舞蹈学 | 使用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 |
二、艺术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加分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学校认可河南省2018年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