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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1 16: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口本科、普通专科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在其他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投档成绩。

(二)体育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3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70%。

体育教育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50%。

(三)艺术类本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综合分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未指定综合分计算办法,则按以下公式执行。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艺术类专科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分。

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七条 “分数优先”即对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其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调剂考生的录取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有专业未录满且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则进行专业调剂,若所有专业均已录满或考生不同意专业调剂,则对考生作退档处理。调剂考生的录取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第十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九条 对于并列分的处理办法,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或按其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后仍并列的,则按照下列规则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口本科:依次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数学、语文和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育本科、艺术本科和专科: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艺术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省份

类别

招生专业

专业成绩说明

 

录取规则

河南

美术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音乐

音乐学

舞蹈学

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书法

美术学

使用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浙江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福建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服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湖南

服装表演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山西

甘肃

江苏

广西

美术

动画

美术学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使用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100×0.5。

山西

书法

美术学

使用书法类专业校考成绩

湖南

音乐

音乐学

使用音乐类专业校考成绩

舞蹈

舞蹈学

使用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

 

二、艺术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省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


加分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学校认可河南省2018年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