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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4:3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南省在提前批体育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本科批和本科二批6个批次录取,其他省市按相应省份明确批次录取,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各省通知执行。

除特殊说明之外,所有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调剂专业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各省投档的高考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听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统考子科类按照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其中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舞种为国际标准舞。艺术类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学校所在录取批次省定本科分数线。投档规则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明确的投档规则执行。

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其中,河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0.5+专业成绩*1.25)录取;云南省考生,我校选择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其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50%+专业课成绩*50%)排序择优录取。同分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明确规则执行。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分值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学校认可河南省关于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投档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没有应届生、往届生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同录取批次招生专业间可以转专业。具体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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