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构建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医疗保险、困难补助、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维度资助体系。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学金主要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另设“学科竞赛奖”、“创新创业奖”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奖励办法按相关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本科生资助范围约为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四)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专项临时困难救助
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每次资助500至5000元,每生每学年累计可申请获得3次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