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23 15:49
录取批次的安排
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艺术类本科批、体育类常规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美术类、舞蹈学、音乐学、书法学专业分别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音乐教育)、书法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培养方向为中国舞、国际标准舞。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执行有关省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有关省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执行有关省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菏泽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规定,一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可以申请转专业。